核心问题
信披备份系统报告管理功能改造上线后,备份方式怎么变?哪些报告系统自动推送,哪些要自己创建任务?
协会依据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三条,对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告管理功能升级。自 2026年9月1日 起,备份任务不再以结构化字段推送,改为填报标题与重点提示事项,并上传签章后的信息披露报告 PDF。
实务结论
- 备份形态变了:从结构化字段填报,改为「标题 + 重点提示 + 完整 PDF 附件」。
- 系统按期推送(须定期备份):
- 私募证券基金:季度报告、年度报告
- 私募股权基金:半年度报告、年度报告
- 创业投资基金:年度报告
- 须自行创建任务(系统不定期推送):
- 私募证券基金净值披露报告
- 创业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
- 私募基金临时报告、清算期报告
创投半年度、临时报告、清算期报告创建时还要填报告基准日与报告披露日;建清算期报告前须在基金列表勾选「已进入清算期」。
- 漏备代价:未按要求备份累计达 2 次,触发管理人信息报送异常对外公示;长期不整改进入协会自律管理流程。
- 过渡安排:基准日在 9月1日及以后的任务用新模板;此前各期(含证券类 2026年8月月报如有、股权创投 2026年半年度及以前)仍按原要求。9月1日–12月31日试运行,试运行期内逾期备份不计入报送异常,但正式运行后试运行备份不删档,须保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- 直连报送仍保留,可批量上传信息披露报告。
落地时最容易踩的坑
- 仍按旧习惯等系统推结构化任务,漏做净值披露、临时报告、清算期报告。
- 清算期报告未先勾选「已进入清算期」,任务建不出来。
- 试运行期以为「逾期无所谓」而敷衍上传,正式运行后历史备份仍在档。
- 只备份、未向投资者正式披露——备份平台不是披露渠道(见信披细则)。
建议动作
- 更新信披台账:区分「系统推送」与「自行创建」两类任务及责任人。
- 9月1日前做完旧模板存量任务;基准日跨 9月1日的产品改走新模板。
- 核对 PDF 签章版本与向投资者披露文本一致后再上传。
- 保留直连报送能力,评估批量上传是否更适合本机构。
依据与延伸
本页仅供研究与信息整理,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。